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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集团第八届第五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2019-04-02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

为切实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推进公司建设改革发展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按照《集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现面向全校教代会代表征集集团第八届第五次教代会提案。

一、基本原则

1.代表性:提案由1名教职工代表提出、2名及以上教职工代表附议方为有效。代表提出提案前,须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要求。

2.全局性:提案要能够从公司改革发展大局提出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促进公司工作。

3.可行性:提案所提建议和措施要简明扼要、切实可行,在公司的职责和能力范围之内,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内容要求

请代表围绕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提出的工作任务,从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学生工作、后勤管理与服务、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规划提案内容。

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内容: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2.属于学术研讨的问题。

3.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

4.为代表个人或他人解决的个别问题。

5.公司或教代会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需在2019年4月2日至4月15日期间,登录公司OA系统,在“日常工作”栏目中点击“教代会提案审批流程”进行提案填写提交。技术保障联系人:许宁,联系电话:5079466 。

各单位党委、行政和分工会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提案征集,严把提案质量关。各位代表要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履行好代表职责,为推进公司建设改革发展献计献策。公司提案委员会将视提案情况,评选出“优秀提案”。

党委办公室

校工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