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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报名的通知

2019-05-20

校内各单位:

2019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业务考试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试人员范围

在管理岗位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且具备《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规定的管理岗位条件的人员。

初次参加政工专业评审的人员,按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第7条规定执行。

申报初级政工专业职务人员以及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人员不用参加此次业务考试。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报名材料提交时间:2019年5月23日。

(二)需提交材料:

1.《2019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贴好照片,表中“单位意见”不填,不可扩表,报送纸质版,人事代理人员需在备注注明“人事代理”字样);

2.《保定市2019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报名统计表》(各单位统一填写、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3.考生本人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照片须与报名表所贴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签名);

4.报送地点:主楼712室,联系人:任会来,电话:5020597,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xcbhbu@163.com。

三、考试时间

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考试地点为保定部门。

四、考试范围

2019年度政工业务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省委九届八次会议精神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常识。

试卷分为高级试卷和中级试卷

五、有关说明

1. 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60分—70分,当年有效;71分—90分,两年内有效;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

2.所有获得其他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后调入政工岗位的转评人员,必须符合管理岗位条件才可报名参加考试。

3.2019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业务考试不再收取报名费用。

宣传部

人事处

2019年5月20日

附件:2019年政工业务考试相关文件及表格.doc